关于龟峰风景名胜区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调整的公告

[2018-09-29]

公 告

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,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》发改价格〔2018〕951号文件和饶发改收费字〔2018〕2号文件精神,自2018年10月1日起,龟峰风景名胜区门票实行淡旺季节差价管理,淡季(9月、12月)门票价格为50元/人次,旺季(除淡季月份)门票价格为60元/人次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饶市龟峰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

2018年9月29日




附:公告文件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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